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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楚道云租”设备租赁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HT-22050-230128
1. 招标条件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楚道云租”设备租赁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总体信息化规划,遵循“互联网+”的理念,建设数字化设备租赁管控平台,实现交投集团下各类租赁数据资源的集中及整合,构建湖北交投统一的租赁数据模型,提高企业数据的处理效率与共享程度。实现对湖北交投企业内部各类项目信息及相应的设备租赁信息的分析挖掘,对内对外提供租赁服务、管理服务。
2.2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服务期、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最高投标限价为 2600000.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主要采购需求:平台本期计划以湖北交投建设集团内项目的设备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物联网管理业务为核心,构建第一期数字化设备租赁管控平台。以规范交投集团内部各子分公司/协作队机械设备租赁业务流程,实现交投内部项目设备租赁、设备物联的全流程线上化管理,实现数字化转型营收。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建设及交付的周期控制在30日历天内;项目通过软件功能测试,试运行30日历天后进行验收;项目免费运维售后服务的周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同时投标人在设备、技术能力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3 月 16 日9:00起至2023年 3 月 20 日17:00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扫描招标公告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报名网址链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投标人提交表单时间为准,文件费到账时间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登记邮箱,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收到。
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及相关要求如下:招标文件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投标人请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至指定账户(账户名: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沙湖支行,账号:70170155200001250),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后六位”。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4 月 6 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参加本项目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bjtjsjt.com/)、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ydgs.com/)、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huatong.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联 系 人:程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27560608、13296648376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
联 系 人:徐女士、柯女士
电 话:027-84879902、15927612626
监督部门: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电 话:027-69578979
报名登记二维码
报名网址链接:https://f.wps.cn/w/CNJcKWms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独立承担过一项软件平台开发项目的业绩。 |
注:1、在对投标人进行类似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扫描)件,近三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项目经理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独立承担过一项软件平台开发项目的业绩。 |
注: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 誉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9. 履约情况表中附表9-1信用承诺书格式”),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9. 履约情况表中附表9-2企业信用状况格式”)。
2、投标人对以上(1)、(2)、(3)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