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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T-230255
1. 招标条件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装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单位: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50㎡。
2.4功能描述:建筑为高层建筑物,用途为办公业务用房。
2.5工程范围: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楼全部使用空间。
2.6建设内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电气(含弱电)工程、暖通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等。
2.7 项目地点: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西塔武汉光明中心34楼;
2.8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及技术质量要求 。
2.9 服务期:57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施工时间,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0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总承包费用投标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对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及履约信誉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与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 月17 日09:00起至2023年 5月 22 日17:00止(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下任一方式均可):
现场报名:工作日时间内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①准备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并扫描;②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指定账户并保存汇款凭证;③点击网址链接(https://f.kdocs.cn/w/EhbKXZu6/)进行网上报名。(注:文件费到账时间及提交报名表单时间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信息审核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登记邮箱。)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沙湖支行
账号:70170155200001250
汇款备注“单位名称+招标编号后六位”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31 日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7-84879953
附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要求(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ZXZCB-1 |
同时具备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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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任务分工具备相应的资质。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附录2 资格审查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ZXZCB-1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投标人近3年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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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3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要求 岗位 |
最低要求 |
|
数量 |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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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ZCB-1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担任过1个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
设计负责人 |
1 |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装饰装修分项负责人主持过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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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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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1 |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证书 |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ZXZCB-1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 2022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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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ZXZCB-1 |
⑴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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