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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通山大道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通山县通山大道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通山县交通运输局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 √询比采购 □谈判采购 □直接采购 £竞争性磋商 £询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名称:通山县通山大道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HBHT-23051-230449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完成通山县通山大道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32 万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工作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⑵供应商近五年至少承担过一项防洪影响评价项目业绩。
3.2信誉要求(提供信用情况承诺函):
⑴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⑵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⑶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7 月 12 日9:00起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线下报名:
在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综合财务室(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4.3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址
指派专人送至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号开标室(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 。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huatong.com.cn/) 上发布。
6.2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6.2.1 逾期送达或未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通山县九宫大道313号
邮 编: 437600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715-236002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
邮 编:430051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27-84879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