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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项目使用林地报批代理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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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HBHT-23054-230523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项目使用林地报批代理,采购人为湖北交投武天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报批代理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天门市岳口镇徐越村,与在建的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对接,设岳口枢纽互通与随岳高速公路相连,起点桩号K37+390.200,在汪场镇高桥村设天门西互通连接S214,路线向西北在蒋场镇江堤村设蒋场互通连接S214,在张港镇诸通口村跨越南港河,在拖市镇牯水村设蒋湖互通连接S247,在振市镇吴洲村设天门西服务区,在多宝镇大众新村设多宝互通连接G348,在多宝镇风景新村跨越天北干渠,止于多宝镇文湖村附近的天门荆门两市交界处,与拟建的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对接,路线全长46.727km,共设大桥36868.6m/53(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互通5(岳口枢纽、天门西、蒋场、蒋湖、多宝),其中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4;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

2.2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本次询比范围为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项目使用林地报批代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设计范围内征(占)用林地进行林地调查;

2)编制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或可行性报告(含伐木设计),组卷上报;

3)办理林地审批相关手续,直至取得相应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4)协助办理办理采伐许可证;

5)协助办理先行用地的林地使用手续(如有)。

最高限价:67.8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最终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

本次询比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号为:TMXLD-1,详见询比公告附件1

2.3其他: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交响应文件;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门户网站首页)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731日至20238423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申请项目标段缴费并下载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标段。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08090930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申请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huatong.com.cn/)、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交投武天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天仙大道8

联系人:韩先生、曹先生

电话:1379714969813476501207

采购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7-84879953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资质最低要求

TMXLD-1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项目使用林地报批代理

同时具备: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业绩最低要求

TMXLD-1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项目使用林地报批代理

3年内(2020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使用林地报批代理业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信誉最低要求

TMXLD-1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项目使用林地报批代理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④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人员最低要求

TMXLD-1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项目使用林地报批代理

1.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人员(2人):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注: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2、近3年完成的“最低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人员应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4、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