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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动态

资讯详情

随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第一批)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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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建养一体化”方式对随县部分普通公路项目进行建设,其中《随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随县人民政府以随县政办函[2018]19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随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随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第一批)(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G240随县柳林至周家湾段改建工程、随县淮河至随阳店公路工程、随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组成,总投资约12.1579亿元。本项目施工监理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SXJYJL-1标段:G240随县柳林至周家湾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29.517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本标段总投资约为2.7674亿元。
  SXJYJL-2标段:随县淮河至随阳店公路工程:建设里程约80.782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7.5905亿元;随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里程1450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8亿元。本标段总投资约9.3905亿元。
  1.2本次招标范围为:随县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第一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养护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1.3本项目合同期:包括施工期阶段和养护期阶段。施工期阶段包含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SXJYJL-1标段预计总体施工期为24个月,SXJYJL-2标段预计总体施工期为36个月(具体工期均以建养一体化实施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两个标段养护期均为5年,自每条公路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9年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视为同时参加),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政务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关于办理CA和CA延期续费的通知》。
  3.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2日23时59分59秒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suixian.gov.cn/)“政务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10时00分,地址: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201室)(随县人民政府东侧)。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5.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县政府网站(http://www.zgsuixian.gov.cn/)“政务公开”的“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入口”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联系人:周桥
  电话:0722-3339296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肖先生、卢女士
  电话:13163341158、15827100292
  传真:027-83466556
  电子邮件:508507847@qq.com
  开户行:建行武汉市郭茨口支行(856706)
  账号:42001218036053001260
 
2019年1月28日
 
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段 要    求 备 注
SXJYJL-1 同时满足: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若不具备相应的现场试验检测能力,应委托满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对工程进行试验检测)。
 
SXJYJL-2 同时满足: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若不具备相应的现场试验检测能力,应委托满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对工程进行试验检测)。
 
  注:若投标人不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的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中标后,该单位不得更换。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段 要    求 备 注
SXJYJL-1 近3年内曾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SXJYJL-2 近3年内曾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SXJYJL-1、SXJYJL-2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总监理
工程师
SXJYJL-1标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近3年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负责人。
SXJYJL-2标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近3年担任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负责人。
1  
专业监理工程师 测量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1  
试验检测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 1  
安全、环保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1  
合约、计量和计划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1  
监理员 初级及以上职称 5  
  注:1、表中所列监理员只须在文件中填报人员姓名即可,不必提交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要求中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总数量的50﹪以上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标段:SXJYJL-1、SXJYJL-2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一、试验、检测设备
1 10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 1
2 2000KN压力机 1
3 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检测设备 1
4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设备 1
5 桩基检测 1
6 压实度检测设备 1
7 全站仪 1
8 水准仪 2
9 钻孔取芯机 1
10 现场检测设备(回弹仪、弯沉仪等) 1
二、办公设备
1 监理会议室 m2 60
2 监理试验室 m2 80
3 监理办公用房 m2 150
4 电话机传真机 1
5 打印机 1
6 数码相机 1
7 复印机 1
三、交通设施
1 四驱越野车 3
2 厢式货车(皮卡) 1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段 要     求 备注
SXJYJL-1 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5年、2016年、2017年均无亏损。
②投标人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③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SXJYJL-2 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5年、2016年、2017年均无亏损。
②投标人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③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
合同段 要     求 备注
SXJYJL-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依法禁止下列企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SXJYJL-2
  注:1、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鄂交建[2018]416号)文件的规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附件2)。
  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4.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未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评审打分,对报价文件按评分标准计算得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技术评审(40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30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24~30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18~24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与控制方案5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与控制方案全面、准确(4~5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与控制方案一般(3~4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合理可行(4~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一般(3~4分)。
  6.3商务评审(50分)
  SXJYJL-1标段商务评审评分细则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20分
  ①满足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的得10分;
  ②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加2分,每增加1项满足最低要求的监理负责人业绩的,加4分,最多加8分(增加业绩不限年限)。
  (2)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
  满足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的得2分;委托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的加3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25分
  ①满足业绩、诉讼与履约最低要求的得5分;
  ②近5年每增加1项满足最低要求监理业绩的,加3分,最多加15分;
  ③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营业收入超过均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加5分。
  SXJYJL-2标段商务评审评分细则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35分
  ①满足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的得21分;
  ②总监理工程师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
  ③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项满足最低要求的监理负责人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
  ④总监理工程师获得过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的加2分;
  ⑤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专业类别同时涵盖公路、桥梁、材料、交安专业加2分。
  ⑥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持有水土保持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加2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
  满足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的得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10分
  ①满足业绩、诉讼与履约最低要求的得6分;
  ②近3年每增加1项满足最低要求监理业绩的,加0.5分,最多加2分。
  ③近5年来被评为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称号的,一次加1分,最多加2分。
  6.4财务评审
  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若该标段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6.4.1投标人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报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3)招标人设定标底的,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标底上浮范围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监理服务费数值进行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5;若D1<D,则E=0.4。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则只选取相应数量。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对于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11.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