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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制”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制”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就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制”管理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人: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范围:“项目制”管理制度建设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5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服务期:本项目要求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项目管理制度相关的框架方案文件和相关制度编制的辅助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制度的编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
3、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0年4月8日至4月13日之间,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附后)、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23218921@qq.com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及相关要求如下:供应商请通过支付宝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至13720294795,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包号”(可简写)。发票采用快递形式发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号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办公大楼1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出席开标会,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五、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隆祥街1号楚通科技园
联系人:单先生
电 话:027-848777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7-8487990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购买 (采购人)的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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