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管理处2019年大院绿化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2-26


  京珠管理处2019年大院绿化维护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TZC-17001-18172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珠管理处2019年大院绿化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1.京珠管理处大院总面积约170000平方米,绿化总面积为127171.56平方米。大院硬化路面约在4300平方米。
  2.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机关大楼的植物维护。保证盆栽绿化植物干净、整洁、新鲜、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枯叶黄叶;植物器皿干净、托盘无污渍。如有问题,应立即更换(48小时)。详细明细见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3.对院内道路及景观区进行日常清扫,对硬化地面进行冲洗(每月1次)。
  4.对院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机关大楼、武汉西管理所、路政三大队区域绿化养护、院内清扫的实施、完成及后续服务。确保场院绿化树木冠形美观、长势良好、无枯枝、无病虫害。草坪生长草色正常,平整度好,基本无杂草。绿篱基本做到平整,常剪常绿,无残枝败叶,局部进行整形,花坛整洁美观。及时施肥,确保大院绿化成活率100%。如由于维护不到位造成院内植物非正常死亡,则由维保单位进行按价赔付。大院卫生整体无落叶,保持干净,无垃圾,保证公共设施整洁。
  5、合同如在1月1日之后签订,维保工作由原单位进行正常维保,待新合同单位入驻之后,按照原维保单位维保费用标准(3.6万/月)拆分到天进行支付原维保单位的维保费用。
  四、服务期:12个月,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年。
  五、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将被否决。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3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03室)登记购买;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在2019年1月8日10:00前递交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12楼一号会议室),迟到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签收。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网站上发布。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7-8345029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柯女士、熊先生
  联系电话:027-83466556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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