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设备保养及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09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设备保养及维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HTZC-19016-19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办公设备保养及维护项目

三、采购内容:湖北省京珠高速管理处所辖范围各管理所内所有办公设备的保养及维护(不含涉密电子设备),包括设备故障判断、相关软件故障处理和其他相关技术支持。供应商负责维护范围内相关设备的故障判断、拆卸、安装、维修、办公软件的安装调试、设备的定期维护等。(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将被否决。

五、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 供应商近两年(2017-2018年)有承接过类似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的经历;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4月9日至4月15日9:00~12: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1203)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在2019年4月22日10:00之前递交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出席。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签收。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在湖北省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7-8345008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27-84879902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4-9

相关新闻

Sorry,当前栏目暂无内容!

您可以查看其他栏目或返回 首页

Sorry,The current column has no content!

You can view other columns or return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