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409省道下巴河特大桥老桥防洪评价论证服务采购XBHFH-1合同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T-25067-260039

2.项目名称:黄冈市409省道下巴河特大桥老桥防洪评价论证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5万元

5.最高限价:19.5万元

6.采购内容及范围

6.1项目概况:下巴河特大桥老桥于2005年建成,桥面总宽15.5m,目前按双向四车道通行,现状航道等级为Ⅲ级。本项目起于燕矶长江大桥北侧江北-南湖路互通与409省道匝道渐变段终点,路线自西向东跨巴河,止于大广高速巴河互通口。全线设计速度采用80km/h。

6.2采购范围:下巴河特大桥于2005年建成通车,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当时未开展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涉水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需对下巴河特大桥老桥进行防洪影响补充论证,研究并提出涉水公路桥梁专项治理措施及建议。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梳理老桥基本参数及运行现状,结合流域相关基础资料,分析其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及防洪安全的影响,核算关键指标,完成论证报告并明确结论。

7.合同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合同包号:XBHFH-1合同包。

8.计划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期共计60工作日(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35日至202631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3.方式:现场购买。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及上述材料的扫描件1份购买文件

网上报名:请各潜在供应商点击报名网址(https://f.kdocs.cn/w/0M6fdwzJ/)或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潜在供应商提交表单时间为准,文件工本费到账时间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招标(采购)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潜在供应商报名登记邮箱,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采购)文件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收到。招标(采购)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及相关要求如下:潜在供应商请将招标(采购)文件工本费转账至指定账户(账户名: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沙湖支行,账号:70170155200001250),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后六位”;

4.售价:500/份 (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3161000分(北京时间)

2.时间:2026316100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

公告网址: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 : // www.hbhuatong.com.cn/)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黄冈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145号 

联系人:夏丁

  话:0713-8392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

联系人:先生

  话:027-846683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本次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5承担1个防洪评价咨询服务工作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且影响本次响应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不能以其子公司的名义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供应商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二维码及网址链接

https://f.kdocs.cn/w/0M6fdw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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