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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航标工程、航道信息化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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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HBZX-201712JT-534002001、HBZX-201712JT-534002002
1.招标条件
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454号)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航标工程、航道信息化系统招标人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省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航标工程、航道信息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香溪河航道河口至峡口20公里河段按I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5000吨级货船及350客位旅游船,兼顾60车位标准滚装船,航道尺度为4.8×90×50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下同)。峡口至平邑口7公里河段按I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3000吨级货船及200/240客位旅游船,航道尺度为4.0×70×450米。平邑口至响滩10公里河段维持航道现状等级IV级,季节性通航。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航标工程和航道信息化系统,航标工程:配布航标104座,其中侧面标55座、示位标3座、鸣笛标12座、界限标1座、桥涵标6套(含桥柱灯架12套)、专用标14座(用于锚地和回旋水域)、航道标牌(含地名牌、指路牌、港口牌、禁止船队通航标等)13块。航道信息化系统:建设航道信息化工程,包括数据中心、航道监控中心、航标遥测遥控终端、航道视频监控系统、AIS基站等。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航标工程和航道信息化系统,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建设内容为:
HBGC-1标段(航标工程):浮标建造、岸标(含示位标)标牌等建设、灯器电源等设备购置、线路敷设、设备安装、标牌浮标抛设、航标工程试运行等。建设期为:12月。
XXHXT-1标段(航道信息化系统):监控中心、中心机房、网络平台、航道数据中心、航道应用支撑平台及系统开发、航道视频监控系统、航标遥测遥控系统、VHF子系统、AIS子系统、雷达子系统等的建设。建设期为: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建设能力等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将不予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位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0908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楼开标室,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0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72625507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肖先生、卢女士
电话:13163341158、15827100292
传真:027-83466556
电子邮件:508507847@qq.com
开户行:建行武汉市郭茨口支行(856706)
账号:42001218036053001260
2018年12月10日
招标公告附件1:
附录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条件要求)
标段号 | 资质最低要求 |
HBGC-1标段(航标工程)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 2、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
XXHXT-1标段(航道信息化系统)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计算机硬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2、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CMMI3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最低要求 |
HBGC-1标段(航标工程) | 近3年内(交工验收证书时间在2015年11月1日至今)成功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含有内河航标的水运工程)的施工,并已完成交工且工程质量合格。 注:须提供合同、交工验收证明彩色复印件。 |
XXHXT-1标段(航道信息化系统) | 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在2013年1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水运行业信息化系统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彩色复印件。 |
注: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财务最低要求 |
HBGC-1标段(航标工程) | 1、投标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7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XXHXT-1标段(航道信息化系统) | 1、投标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7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附录4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人员最低要求 |
HBGC-1标段(航标工程) | 项目经理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水运工程类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
XXHXT-1标段(航道信息化系统) | 项目负责人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近5年内(合同签订时间在2013年11月1日至今)担任过1个水运行业信息化系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附录5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誉最低要求 |
HBGC-1标段(航标工程)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XXHXT-1标段(航道信息化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