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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詹才芳、王近山将军故居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安县詹才芳、王近山将军故居路路面改造工程已由红安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红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红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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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红安县詹才芳、王近山将军故居路路面改造工程位于红安县境内,总里程为2.233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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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红安县詹才芳、王近山将军故居路路面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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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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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起止点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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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1 |
详见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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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时间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2019年8月5 日至8月9 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2楼1203室)登记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考察。
6.2、投标文件应在2019年8月26日14:00之前递交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2楼会议室)。根据红安县人民政府文件红政发[2013]8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凡参与红安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的报名和开标过程中,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视同放弃参与投标权利。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磋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宣布有效响应文件,公布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
6.3、本项目严禁借用资质,发现借用资质竞标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
6.5、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文件。
6.6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中共黄冈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意见》(黄办文【2018】52号)和黄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违纪违法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黄交发【2019】8号),并认真贯彻落实。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部
地 址:红安县邮政大楼12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3635890548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传 真:027-84879953
电子邮件:508507847@qq.com
开 户 行:建行武汉市郭茨口支行(856706)
账 号:42001218036053001260
2019年8 月5 日
附件1: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SG-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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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SG-1 |
投标人2018年营业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SG-1 |
近五年内承接过1条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序号 |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
2 |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界面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5 |
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crsList.shtml?refresh=1)作出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提供网页截图); 对正在公告期内的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黑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提供“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 网页查询截图) |
6 |
一、按照《省信用办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鄂信用办[2018]34号)文件的规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依法禁止下列企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 (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四)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标段号 |
最低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SG-1 |
5年工作经验。要求专职。能长驻本项目,未经业主许可,不得擅离本项目工地。执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